吉林省“四个千亿元”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来源:新华网 2019-01-23 14:36:03
1月22日,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就吉林省改革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召开新闻发布会,阐释最新政策要义,保障民营经济提质提档、行稳致远。
明确“四个四”目标
截至2018年11月末,吉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4734亿元,增速连续高于总体贷款增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中民营成分达62.18%,民营经济已成为金融的资本重要来源和资金的重要去向。但与民营经济需求相较,金融供给不足不快不普惠问题依然突出。
1月18日,经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省政府以吉政办发〔2019〕8号文件形式印发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发布会上,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胡斌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着重明确了“四个四”的体系建设目标。
四个千亿稳定供给,即力争3年内全省民营企业贷款新增1000亿元,通过债券市场融资1000亿元,金融新业态支持民营经济1000亿元,融资担保年度平均支持民营经济1000亿元。四大平台化解瓶颈,即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对接平台、产业转型和纾困平台、信贷资金周转平台、债券发行增信平台。四项机制强化保障,即建立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金融机制、重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机制、民营企业上市挂牌培育机制、监测反馈巩固调整提高的政策落实考核机制。四个全覆盖打通融资服务“最后一公里”,即重点企业“一企一策一专班”的纾困机制全覆盖、重点乡镇及节点性行政村金融服务站全覆盖、融资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助保金池”县域全覆盖。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省财政厅副厅长王立东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营造创业创新氛围、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助力企业快速发展等方面做了简要介绍,《实施意见》强化政策落实,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持续推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用足用好国家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空间。按国家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和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国家授权地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吉林省按上限50%减征,优惠力度最大、含金量最高,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同时对已有的涉企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方面,发挥好现有各项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设立产业纾困基金,对产品有市场、发展前景好、管理规范,但短期流动性困难的企业给予扶持;以财政资金奖补等方式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强化融资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增强“助保金池”投融资能力,对前景好、有诚信、存在困难的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通过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方式,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在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方面,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对被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高端人才引进,对引进人才发放安家补贴;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对重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企业职工教育,对职工技能提升给予补贴。
吉林省银税互动显成效
几年来,省税务局与银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合作,逐渐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共享交换信息、创新融资方式。省税务局副局长于宏伟介绍说,在实施小微企业普惠“税易贷”“吉税贷”信用产品基础上,启动与交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15家金融机构合作,联合推广“税融通”“缴税贷”等项目,以信换贷、以贷扶微,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与微众税银公司合作,联合搭建税银服务平台,将“银税互动”全流程由线下拓展到线上,形成“互联网+纳税信用”的金融产品大超市,有力推进“互联网+税务+金融”的高效、便捷、低成本运行。
截至目前,全省银行业运用纳税信用授信,已向1200多户小微企业累计发放贷款21亿元,实现了“企业有发展、银行有效率、纳税更诚信”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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