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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第七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

来源:吉林日报 2019-08-26 09:48:55 王丹

记者从吉林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吉林省决定开展第七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申报时间为9月24日至29日。

此次推荐选拔坚持分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推荐选拔范围主要从省内企事业单位技术水平较高、业绩贡献突出且具有一定培养价值和发展潜力的在职在岗人员中推荐选拔产生。本次计划选拔人选500名左右。其中,第一层次人选50名左右;第二层次人选150名左右;第三层次人选300名左右。采取基层推荐、单位推荐、统筹推荐和专家推荐的方式。推荐选拔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综合评议推荐、答辩考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本次采取网络化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报人和推荐单位请登录jlzj.neepu.edu.cn进行申报、审核,经个人填报、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生成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上报省人社厅。

此外,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文件精神,相应调整入选人员的工资待遇并颁发省政府荣誉证书。其中,取得第一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称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涨两个级别工资档次或两级薪级工资;取得第二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称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涨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一级薪级工资。取得以前批次第一、二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称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照此标准调整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取得拔尖创新人才称号的企业在职人员,可参照取得拔尖创新人才称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待遇调整政策执行。各批次第一、二层次在职的拔尖创新人才,调整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待遇标准的时间,统一从第七批拔尖创新人才评审结果正式文件公布后的下月起执行。因获得其他荣誉称号已调涨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的,不重复享受。

责任编辑:牛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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